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 文號
- 41-106-05005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3
- 違規日期
- 2017/02/2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管理土地堆置廢棄物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期於106年5月31日以前完成廢棄物清除,屆期本局派員複查如未完成改善,依法按次處分。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建德街一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衛道路155號前土地(地點:北區邱厝子段33-177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