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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2/22
- 違規日期
- 2021/10/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場區,現場從事土方(粉粒狀物)堆置,惟運輸道路未有效灑水,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四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里汕頭18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