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10018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1/19
- 違規日期
- 2016/06/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派員於105年06月24日至貴公司查證時,發現貴公司以另設之抽水馬達及管線將廢(汙)水由標示T-403之槽體抽至採樣井,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六路一二號
- 統一編號
- 28077296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