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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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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12
- 處分日期
- 2017/07/21
- 違規日期
- 2017/06/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其他石灰製造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稽查時,M06製程運作中,現場稽查發現M06製程之防制設備洗滌塔A602之壓降經由貴公司人員現場量測為25cmH2O,已超過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操作條件3~12cmH2O,另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602之流率監測儀表,因儀表內充滿異物無法判讀數值,經貴公司人員表示因無法判讀已有1~2週無紀錄實際操作數值,未符合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每日紀錄頻率等,上述情事均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完成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光文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光文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