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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華苑社區管理委員會

文號
45-110-040010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1/04/07
違規日期
2021/03/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10時24分派員至貴會設置之廢棄物及資源物貯存區稽查,發現一般垃圾(含有:廢紙容器、廢紙類、廢塑膠容器)分類不確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東門街三四巷一八至三八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東區東門街34巷18-38號
統一編號
379791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