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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2/13
- 違規日期
- 2023/0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H5216-03」。依據本府111年10月17日府環空字第1110288506號函(111年11月18日送達),貴公司結算至110年第3季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經本府審查核算後,應補繳新臺幣141萬212元整(含滯納金及利息,利息算至110年10月14日),並限期於112年1月12日前完成補繳作業。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於期限內繳納費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北路二八二、二八四、二八六、二八八、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里4鄰萬壽路二段11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