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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7/03
- 違規日期
- 2023/07/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7月14日14時稽查貴公司施作「嘉義市建國二村、復興新村地區市地重劃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點數計12點,缺失情形如下:一、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二、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造成工地出入口有路面色差。三、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錶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西里安西一街二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公明路、啟明路、朝陽街及民國路所圍成之區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