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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故鄉社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文號
30-113-08002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8/15
違規日期
2024/03/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3,17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委員會位於本縣彰化市安溪路328巷1號,從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貯存系統),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日派員稽查,貴社區污水處理設施管線破裂水漫地流於地面,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3175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大竹段安溪寮小段五九之七、五九之二七四、五九之二七五、五九之二七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安溪路328巷1號旁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