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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違規日期
- 2023/06/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補助計畫工程」,其工程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2年6月15日派員現場稽查,現場堆置工程產出廢棄物,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略以,指定公告事業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事業實質運作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之營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大葛里祥和二路西段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大埔鄉埔南段八四等4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