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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文號
23-106-07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12
違規日期
2016/12/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第CM01標中山高速公路延伸路廊及商港區銜接路廊高架道路工程B區段-高架部分」(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105年12月13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105年12月23日改善。又於106年4月27日發現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一巷一號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三路34號對面
統一編號
010533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