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7-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違規日期
- 2018/04/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36、36-1、36-2號),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在案,惟貴廠未依核定許可內容登載事項運作(新增含鈀廢液排入回收設備後進入T01-03、T01-04新增曝氣管線、T01-62新增臨時管線將廢水抽回T01-03、T01-12透過氣動馬達將廢水抽回T01-10、廢水流程從T01-39(放流槽)跳過T01-40(砂濾槽)後直接排放),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36、36-1、36-2號),107年4月16日將砂濾槽(T01-40)中廢水逕自以藍色軟管繞流排放至廠房旁之雨水溝,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排入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三六、三六之一、三六之二、三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三六、三六之一、三六之二、三六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