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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10012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違規日期
- 2024/08/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顏料化學製造程序-塗料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52-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作業中,查污染源-烘箱(E009)作業現況為氣罩收集(許可收集方式:密閉收集),次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3)壓差計讀值為40mmH2O(許可範圍:70~220mmH2O),綜上貴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一七一之一、一七一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17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