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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日光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1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1/04
違規日期
2017/1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承包工程所產生出營建土石方以小貨車(車號:AQJ-5397)載運乙車次傾倒於本縣鹿港鎮洋仔厝排水靠近61線道北側約100公尺處致污染地面,為警方(鹿港分局海埔派出所)查獲,經本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查證屬實,且貴公司及兩名員工全程會同並坦承該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違規部分已立即完成改善,故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後厝里斗苑路四段三九○巷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洋仔厝排水靠近61線道北側約100公尺處
統一編號
542330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