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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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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3/02
- 違規日期
- 2023/02/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製程111年1月至5月均有申報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每月產出情形資料及申報自111年6月起迄今每月月底廠內累計貯存量均為13.08公噸/月,惟查貴公司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並未填報產出此項廢棄物。經本局於112年2月10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廢貯存區尚貯存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其貯存量與網路申報量尚無明顯異常情事。綜上,廠區內尚貯存有製程產出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未清理,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未辦理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已於112年2月21日以112環字第0221001號函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送本局審查,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路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