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暉篁上光廠有限公司

文號
41-110-01077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1/22
違規日期
2021/0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印刷輔助作業(紙品類上光加工),作業過程中產生之洗滌廢液(含水性OPP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流出周界外污染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大河街四二巷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街42巷9號
統一編號
2802046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