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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違規日期
- 2025/03/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鋼鐵鑄造相關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3月13日辦理督察結果,查獲貴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1千萬元,且每月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量超過10公噸,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一、(二)規定,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中正路五五七巷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中正路五五七巷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