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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台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3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11
違規日期
2025/01/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浮除池(T01-04)廢水排至中和池(T01-05)間接有一不明地下管線,及污泥帶濾式脫水機接有一地下管線,與許可證內容流向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里大觀路三段二○○巷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觀路三段200巷20號(長台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3407280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