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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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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38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違規日期
- 2020/10/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執行大新營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測儀表PH計無法顯示數值,致未能有效監測,是貴公司為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二十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東路一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