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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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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7-090485
- 處分日期
- 2018/10/01
- 違規日期
- 2018/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周鼎綸(即育森企業社)您所有車號MQ-1369車輛於107年8月7日14時19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07年10月1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御史里中和路八五巷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山隆加油站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