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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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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8/07
- 違規日期
- 2017/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照片中有明顯粒狀汚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7月17日17時6分派員至貴事業部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事業部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事業部所排放,經查係因於是(17)日11時4分輕油裂解程序(製程編號:M04),熱交換器(現場編號:E-1132C/G)進行維修清洗後烘烤工作,因作業不慎,引燃滲漏於地面之驟冷油,致發生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