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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益極水實業商行

文號
21-108-08011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15
違規日期
2019/04/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車輛(896-Q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4%(適用出廠日期1993.7.1~1999.6.30排放標準煙度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
裁處依據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之規定通知期限內(108年9月30日)完成檢驗合格,惟檢測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爰依同法第79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規定裁處,並依同法第79條規定限期於108年9月30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里中和南路五一號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439164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