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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違規日期
- 2021/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20日10時34分平台檢查「瑞隆興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673-VH)清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D-0299、D-699)(聯單編號:S195887811000151),發現夾帶廢電線皮氯化烴類廢棄物,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部分退運,經查貴公司廢電線皮(氯化烴類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處理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二路二五○巷三二、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