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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畜牧場

文號
41-108-01004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違規日期
2018/1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貴畜牧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於聯外道路地面上有雞隻羽毛掉落污染地面,影響該地區之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歡雅里中州寮二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歡雅里中州寮二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