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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礫工程行

文號
41-108-10022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08
違規日期
2019/07/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3日16時22分派員至本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與工商路口稽查,調閱監視系統,查獲貴公司所屬自用小貨車(車號:APB-2998)其貨車內後座人員未注意環境維護,隨地拋棄檳榔渣,致污染環境,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全程均已錄影(拍照)存證,將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第50條之1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北興里二鄰民豐六街四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與工商路口
統一編號
4530532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