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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文號
41-109-04154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21
違規日期
2020/02/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1303號(台糖加油站)對面(大寮段三小段3280、3282-1、3301-1地號)
統一編號
7982889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