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美粟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美粟畜牧場

文號
30-113-100010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10/16
違規日期
2024/05/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5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所屬畜牧場飼養牛隻約57頭,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列管規模;另查所屬畜牧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有效期限103年8月8日至108年8月7日止、搭排已逾期失效,不得排放廢污水,惟現場有排放廢污水情形,且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13年05月2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民愛路一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民愛路一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