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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14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違規日期
- 2023/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勾稽貴公司110年3月至112年7月期間之廢棄物月申報紀錄,製程廢棄物產出、清理情形僅申報廢活性碳、廢化學容器、無機性污泥等3項,未申報廢液(代碼C-0301)之產出、清理情形,且廢活性碳僅有每月再利用聯單,無產出量與貯存量,廢化學容器僅112年1月有產出、貯存及於112年2月委託清理,無機性污泥未每月申報產出、清理情形,又自110年5月起未申報各程序每月原物料用量、產品產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自立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建業路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