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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根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1004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1/13
違規日期
2019/09/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將塑膠袋進行脫水處理程序,未設置有效防範措施致白色廢水逕排放於周邊溝渠污染下游水體,本局於現場採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11㎎/L(標準值:30㎎/L)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豐正路工業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豐正路工業巷10號旁水溝
統一編號
613177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