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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4/10/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209-02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15日至貴廠督察,貴廠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吸附器(A301)活性碳更換週期為238.81公噸產品生產量/次,經查貴廠前於113年5月10日及同年9月12日各更換一次活性碳,惟經統計貴廠113年6月至8月期間產品量達519.972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活性碳更換週期產品生產量238.81公噸,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