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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采廣告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50061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7/05/04
違規日期
2017/03/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為人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將大型廣告物放置在分隔島上(建案名稱:KHS莊園)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二○巷三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與中正路
統一編號
2785194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