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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3/12/26
- 違規日期
- 2023/11/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93-00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1月30日至貴公司督察,督察時M07製程作業中,經查核M07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符合核定之許可內容;復經該署會同委託採樣及檢測工作之代檢測機構執行貴廠排放管道(P701)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校正值38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六、八、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六、八、七之一號25.045045045045043,121.1178005072704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