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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1002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22
違規日期
2019/01/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2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一街183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923-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以下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一)回收水槽體內設有一連通放流槽溢流孔,且有廢水流進放流槽內。(二)核准水措加壓浮除槽之壓力操作參數為1至2kg/cm2,現場廢水操作讀數數值為4kg/cm2且每日記錄值亦為4kg/cm2。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檢具恢復原核准之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申請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一街一八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一街一八三號
統一編號
5410574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