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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2-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違規日期
- 2023/09/14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經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111年2月16日府授經公字第1110034863號函廢止經營許可執照,本局於112年1月5日中市環水字第1120001665號函提醒貴公司應於112年3月31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至本局審查,惟至112年4月20日止仍未收到相關資料,已涉違反土污法第9條規定,本局前於112年5月17日中市環水字第1120049817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2-111-120001)在案,並限期於112年8月31日前依規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至本局審查,惟屆期仍未收到相關資料,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查貴公司所有馬岡加油站經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111年2月16日府授經公字第1110034863號函廢止經營許可執照,本局於112年1月5日中市環水字第1120001665號函提醒貴公司應於112年3月31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至本局審查,惟至112年4月20日止仍未收到相關資料,已涉違反土污法第9條規定,本局前於112年5月17日中市環水字第1120049817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2-111-120001)在案,並限期於112年8月31日前依規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至本局審查,惟屆期仍未收到相關資料,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一八九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189巷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