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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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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3/07/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月**日至貴公司**廠稽查,貴公司新竹廠現場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等廢空桶或廢液廢棄物貯存區,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亦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南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南路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