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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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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25
- 處分日期
- 2017/03/21
- 違規日期
- 2017/0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52A492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15148號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建築物已於105年3月15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8月5日審核通過,即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斗崙里縣政六路五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崁頭厝段下庄子小段二○三之○地號等七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