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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違規日期
- 2020/04/0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確未依規定於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及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氯苯」輸入許可前即於108年12月11日輸入該兩種毒化物,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可,並依核可內容運作。」,及同法第13條第1項「製造、輸入、販賣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運作。」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5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