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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違規日期
- 2019/08/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PU皮製造程序(M02),操證字第H6515-00號」有效期限108年5月31日至113年5月30日,稽查現場查核缺失如下:(1)濕式製程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E201)前端有分裝秤重區,廢氣收集至A201處理,惟未登載於許可證。(2)2樓有實驗室未列污染源。(3)DM下儲槽除許可登載之T208、T209、T210、T211外,現場有多2座DMF儲槽未列入許可。上述3項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六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六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