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新工程行
- 文號
- 20-109-120004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堆置場現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土石),經測量體積達7,777立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段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段10地號
- 統一編號
- 3787028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