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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41
- 處分日期
- 2025/02/24
- 違規日期
- 2024/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8月07日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廠區空地貯存之廢棄物(廢鐵、金屬下腳料等)及原物料未明顯區分、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妥善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1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一五號A、B、C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一五號A、B、C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