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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7/19
- 違規日期
- 2019/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會同本局於108年6月4日稽查,經查貴行所屬之清除機具(413-XY)至阿里山賓館清運水肥,惟該清除機具(413-XY)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大義路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事業區第七林班地公廁旁及阿里山段1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