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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技昇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4001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4/12
違規日期
2016/12/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宏技昇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一級營建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查未於施工前檢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承天路四巷一八之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員仁段858地號等7筆
統一編號
7052541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