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上園水泥製品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上園水泥製品廠

文號
30-105-08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8/15
違規日期
2016/05/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文到日起立即全部停工,倘欲從事廢(污)水產生製程作業,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俟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後始得作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裁處罰鍰並命全部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三巷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三巷二○○號
統一編號
770847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