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識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識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6004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6/24
違規日期
2021/05/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5月12日派員執行EP1100401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大營廠未依規定確實申報109年2月至110年4月期間每月再利用廢棄物之產品產出、銷受、庫存及銷售流向且109年11月、12月有漏報銷售流向之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限期於110年9月15日前完成線上申報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之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之三號
統一編號
1278195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