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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福食品工廠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12000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2/02
違規日期
2020/10/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要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列管事業,惟每日用水量未達列管標準(20噸/日)。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廠區環境清潔時產生(污)水,逕由建築物縫隙排出至廠外地面水體(大漢溪),影響水體品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公告事項附表四(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六九巷六五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369巷63-1號
統一編號
344409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