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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13-11002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1/06
違規日期
2024/05/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M11製程廢水收集系統D001(T01-13)緩衝池集束管口與池面蓋板開口,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1,242 ppm,另污泥處理D004(T01-4)活性污泥池開口未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一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一一號
統一編號
390544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