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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寶纓畜牧場
- 文號
- 30-109-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4/21
- 違規日期
- 2020/02/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新寶纓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109年2月1日至2月17日廢水操作紀錄,期間廢水進水錶及回收污水錶紀錄經換算,有廢水產生量逾許可核准最大處理量21CMD、回收水量亦逾許可核准最大回收量3CMD,與許可核准登記事項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一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二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三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1961、1962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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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