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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12-10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05
違規日期
2023/07/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126mg/L及懸浮固體:35.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限期於112年7月29日改善完成在案。貴事業於112年7月17日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故本府環境保護局遂於112年7月19日派員複查並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3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貴事業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大坑街三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大坑街三二號
統一編號
220812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