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1/10/08
- 違規日期
- 2021/07/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於110年7月22日13時18分於大寮區明善段791地號棄置事業廢棄物,本局遂派員於同日15時55分前往該址查察,現場查有事業廢棄物兩堆(廢木材、廢塑膠布及廢布料等),現場未見行為人,後續以函文通知貴公司派員至本局南區股辦公室說明,貴公司於110年7月29日11時38分到案說明並承認前述廢棄物為貴公司員工所丟棄,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公正路二六八之二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明善段79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