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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12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04
違規日期
2024/06/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記事項每日記錄污泥袋濾式脫水機(序號T01-17B)及污泥螺旋式脫水機(序號T01-18)之廢棄污泥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統一編號
497390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