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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1005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1/27
違規日期
2018/04/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英屬開曼群島商亞德克國際(股)公司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新市區新晶段48、48-3、48-4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4月20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新晶段四八地號,新晶段四八之三地號,新晶段四八之四地號
統一編號
33020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